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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-06-02

各市、县(市、区)经信局,省级有关单位:

近年来,我省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持续推进新产品开发,促进我省工业稳增长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。2021 年,我省规模以上工业新产品产值达到 37823 亿元,比上年增长30.5%,新产品产值率为 40.8%(首次超过 40%)。据省经信厅统计,近两年省级工业新产品开发立项突破万项,其中立项新产品符合重点标志性产业链的超过 50%以上,新产品开发已成为我省产业链强链补链的重要抓手之一。为更好发挥新产品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推动作用,现就进一步做好 2022 年省级工业新产品开发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规范工业新产品开发管理

2022 年,省级工业新产品开发管理参照《省级工业新产品开发立项及评价导则》(T/ZJCX 0001—2022)(以下简称《导则》)(详见附件 1)执行,构建完善从清单引导、项目立项、成果评价、效益追踪等全周期管理服务机制。

(一)强化清单指引。

根据省标志性产业链重点节点谋划和相关产业链标准信息检索,梳理形成市场亟需开发产品清单,鼓励企业围绕产品清单指引、传统产业改造提升、新兴产业和前瞻性产业培育发展等领域,积极开发市场前景好、竞争力强、重点产业链强链补链固链稳链亟需的工业新产品。

(二)规范项目立项。

2022 年省级工业新产品立项、评价调整到浙江政务服务网办理,企业通过登录“浙江智造在线”公共服务平台(https://xzz.jxt.zj.gov.cn)选择“我要登记”—“工业新产品立项评价”事项在线办理(详见附件 2)。申报企业需参照《导则》,按系统要求填报,申报的新产品(新技术)类别原则上按照《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》8 位或 10 位代码,聚焦细分领域,强化分类管理,项目研发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。各地要对标《导则》和市场亟需开发产品清单,加强对立项项目领域、创新性、技术水平等方面审查。省经信厅加强对工业新产品立项计划的审核管理,定期公布省级工业新产品开发项目立项计划。

(三)加强成果评价。

申请评价企业需参照《导则》要求,在已立项的省级工业新产品完成研发后一年内,对项目创新成果进行评价,企业也是通过登录“浙江智造在线”平台选择“我要登记”—“工业新产品立项评价”事项在线办理(详见附件 3)(评价模块计划在 6 月下旬启用)。各地要对新产品评价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查,并组织好专家评价工作,确保评价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。省经信厅对各地提交的评价材料进行复核,定期公布通过评价的省级工业新产品。

(四)完善效益跟踪。

加强对省级工业新产品经济社会效益的跟踪评价,对已公布通过评价的省级工业新产品,申报企业需对处于评价结果有效期内(评价结果公布后三年)的产品每年填报一次最近年度的经济社会效益指标。各地要做好对省级工业新产品完成评价后的生产、效益的持续跟踪工作,引导、督促相关企业及时填报。


二、加大工业新产品推广应用力度

(一)开展浙江省优秀工业新产品认定

为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技术进步,促进优秀工业新产品产业化规模化发展,以创新供给满足和扩大市场需求,推动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,原则上在通过评价的省级工业新产品中,结合产品研发投入、补链强链、经济效益、管理提升等情况,梯度遴选评定一批浙江省优秀工业新产品,并将评定的省级优秀工业新产品与首台(套)产品、浙江制造精品等对接政采云平台“制造精品馆”,推动“互联网+”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的落实。

(二)加强工业新产品推广

各地根据工业新产品现实基础,制定年度新产品推广应用计划,认真组织好新产品推广。省经信厅择优选择一批具有代表性省级工业新产品、浙江制造精品等,纳入推广计划,持续推动新产品推广应用。创新工业新产品推广模式,充分利用展会、推介会等各种形式,通过线上集中宣传、线下多方式对接、多平台联动的新产品推介形式,提高我省工业新产品的认知度和市场占有率。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工业新产品管理工作,省级工业新产品开发立项及评价工作将列入对各地技术创新、质量品牌、争先创优等考核工作内容。


联系人: 技创处施高伟(0571-87056921);省技创中心汪珊珊

(0571-88229695);技术支撑:戴王燕 17826806745,丁晓

伟 15868134267。

钉钉技术咨询群:image.png

附件:

1.省级工业新产品开发立项及评价导则

2.新产品开发立项操作手册(企业侧、政府侧)

3.新产品开发评价操作手册(企业侧、政府侧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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